离婚冷静期登记流程是怎样
三门刑事律师
2025-05-20
法律分析:
(1)申请阶段,夫妻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,提交身份证、结婚证等证件与证明材料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。婚姻登记机关初审通过发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。
(2)冷静期阶段,自发放回执单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撤回申请,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(3)领证阶段,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发证。
提醒:
要注意冷静期和申请领证的时间限制,错过时间需重新申请。不同情况的离婚事宜可能存在差异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夫妻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携带身份证、结婚证等证件和证明材料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。
(二)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初审,通过后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;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。
(三)三十日冷静期内,若一方反悔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(四)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,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夫妻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,提交身份证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,提出离婚申请。初审通过发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。
2.从收到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,若一方反悔,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原登记机关,填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撤回申请。
3.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,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符合条件即登记发证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冷静期登记需夫妻共同申请,经初审、三十日冷静期,冷静期内可撤回申请,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共同申请发离婚证,符合条件即发证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避免冲动离婚。夫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证件、证明材料及书面离婚协议书,经初审合格获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。在三十日冷静期内,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。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,双方共同再次申请发离婚证,经审查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发证。这一流程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慎重对待,保障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如果对离婚冷静期登记流程还有疑问,或者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登记有明确流程,旨在保障离婚的慎重性和规范性。夫妻双方先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提交身份证、结婚证等证件和证明材料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。婚姻登记机关初审,符合条件发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不符合则不予受理。
2.自发放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,若一方反悔,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并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3.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经审查符合条件的,予以登记并发证。
建议夫妻在申请离婚登记前充分沟通,冷静思考。婚姻登记机关应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,确保当事人了解流程和相关规定。
(1)申请阶段,夫妻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,提交身份证、结婚证等证件与证明材料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。婚姻登记机关初审通过发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。
(2)冷静期阶段,自发放回执单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撤回申请,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(3)领证阶段,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发证。
提醒:
要注意冷静期和申请领证的时间限制,错过时间需重新申请。不同情况的离婚事宜可能存在差异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夫妻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携带身份证、结婚证等证件和证明材料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。
(二)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初审,通过后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;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。
(三)三十日冷静期内,若一方反悔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(四)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,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夫妻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,提交身份证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,提出离婚申请。初审通过发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。
2.从收到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,若一方反悔,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原登记机关,填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撤回申请。
3.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,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符合条件即登记发证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冷静期登记需夫妻共同申请,经初审、三十日冷静期,冷静期内可撤回申请,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共同申请发离婚证,符合条件即发证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避免冲动离婚。夫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证件、证明材料及书面离婚协议书,经初审合格获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。在三十日冷静期内,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。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,双方共同再次申请发离婚证,经审查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发证。这一流程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慎重对待,保障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如果对离婚冷静期登记流程还有疑问,或者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登记有明确流程,旨在保障离婚的慎重性和规范性。夫妻双方先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提交身份证、结婚证等证件和证明材料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。婚姻登记机关初审,符合条件发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不符合则不予受理。
2.自发放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,若一方反悔,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并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3.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经审查符合条件的,予以登记并发证。
建议夫妻在申请离婚登记前充分沟通,冷静思考。婚姻登记机关应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,确保当事人了解流程和相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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